南丰县农保局业务就近办,证件免费复,服务再升级!
本帖最后由 嫣然一笑 于 2019-4-15 18:04 编辑为更好地落实“五型”政府,让广大居民办事更加便捷,即日起在城区常住的城乡居民无需返回户籍所在乡镇,可就近前往南丰县农保局经办大厅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琴城镇户籍居民可就近前往各社区居委会(后附各社区路线划分及联系方式)或县农保局经办大厅办理。
经办大厅地址:桔都大道农商银行附楼(国泰君安证券隔壁)
咨询电话:3229907(业务咨询、个人账户查询等)
温馨提示:各项业务办理所需资料证件只需携带原件,需留存的复印件由各经办机构免费为您复印!
新参保登记
①参保人身份证、户口本。
②本人填写的《参保登记表》(县农保局、乡镇人社所、村/社区提供)。
信息变更
①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本人填写的《变更表》一式两份,一份送县农保局,一份送税务部门(县农保局、乡镇人社所、村/社区提供);
②待遇领取银行账号变更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及变更后的农商行银行卡;
③缴费银行账号变更及缴费档次变更请前往税务部门咨询办理。
中断补缴申请
①本人填写的《中断补缴申请表》(县农保局、乡镇人社所、村/社区提供)。
参保关系转移
①参保人身份证、户口本。
②本人填写的《关系转移申请表》(县农保局、乡镇人社所、村/社区提供)。
③本人填写的《参保登记表》(县农保局、乡镇人社所、村/社区提供)。
待遇核定
①参保人身份证、户口本。
②发放养老金的农商银行账号。
③本人填写的《待遇核定表》(县农保局、乡镇人社所、村/社区提供)。
关系终止
死亡终止:
①个人承诺书(县农保局、乡镇人社所、村/社区提供)(温馨提醒:内容务必如实填写)
②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
③继承人的农商银行卡(折)
④继承人填写的《注销表》(县农保局、乡镇人社所、村/社区提供)
社保终止:
①身份证、户口本
②本人农商银行卡(折)
③本人填写的《注销表》(县农保局、乡镇人社所、村/社区提供)
④领取社保证明(本地领取社保的县农保局到社保局代为开具/外地领取社保的需参保对象自行提供)
附:
琴城镇各社区管辖区域及居民养老保险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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