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小妞 发表于 2016-10-11 09:30:48

南丰车主请注意,这种车辆将消失……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通知:五部门联合集中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行为,全面禁止“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一经发现,立即劝返,对于不听劝导的,一律依法处罚并强制卸载。


统一执法标准长期以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依据车辆轴荷和路桥承载能力进行超限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按照行驶证标注载质量进行超载管理。




2004年,国家出台《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性标准中,虽然提出了车辆生产标准,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各部门依旧按照各自标准执行,造成超限与超载标准不统一、车辆管理与车辆生产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此次新规出台,对各项标准进行了统一。实施“一超四罚”新规定明确,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在执法中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还会将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对货运场所经营者依法实施处罚。
简单说即,一经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各有关部门将依情形分别对货运车辆、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予以处罚。开展“三项行动”为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全国将开展“三个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货车非法改装专项行动,通过加强车辆生产、销售、改装、登记检验、使用等环节监管,从车辆生产源头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推动形成健康合法的市场秩序。
二是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推进路警联合执法,按照调整后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统一认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为期两年的车辆运输车联合执法行动,分阶段开展整治,第一阶段督促企业将严重违规的“双排车”限期整改为“单排车”,第二阶段督促企业将“单排车”整改为GB1589要求的标准化车型。被禁的双排车是什么?“双排车”是指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或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车型如下图所示。

按照国家规定,上路的重量最多也就是运输6辆汽车、对运输公司来说,一辆车如果只能运12辆汽车,那么运力损失就是75%;如果是6辆,运力损失就是225%。具体来说,就是如果一车只能运6辆汽车,那么,在现有基础上,公司要再增添225辆新车。目前,双排“背车”可以装20多辆汽车,有些甚至能装到30辆,这已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这两种都属于“双排车”

9月21日起,我省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进入高速公路>>>>“单排车”暂时允许过渡运行“单排车”是指上下单排装载,以及尾部装载的乘用车至少有一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以内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暂时允许过渡运行的“单排车”单排装载方式如下图所示, 2016年9月21日~2018年6月30日,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日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



单排车


单排装载暂时允许过渡运行暂时允许过渡运行的单排装载方式不得斜向装载、横向装载、三层装载,也不允许乘用车双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外侧,如下图所示。

斜向装载  

横向装载

三层装载  

乘用车双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外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2除驱动轴外,下文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5下文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目前,全国各地都已经开展了有关“双排车”的严查活动,开车上路,安全永远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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