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城镇贫困群众 脱贫解困工作开展以来, 南丰县大力实施 “三精准四落实”策略, 稳步推进城镇贫困群众 脱贫解困工作提质增效。
精准识别,核准摸清对象底数。综合运用信息核对、金融查询、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精准识别工作。截至目前,该县已认定城镇贫困对象1223人,其中城镇特困人员23人、城镇低保对象704户1115人、城镇孤儿5人、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对象57户80人。精准管理,规范完善档案资料。每个社区统一制作“四牌一表”,即社区贫困群众脱贫解困领导小组、社区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目标及实施步骤、社区脱贫解困办公室工作职责、社区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认定流程图牌和社区城镇贫困群众基本信息一览表;按照“一户一档”标准,全县统一档案编号规则,以居委会为单位进行分类,以户为单位建立城镇贫困对象档案,实现精细化管理。精准施策,努力实现应兜尽兜。通过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兜底一批、抓好就业创业解困一批、加强服务保障解困一批、社会力量帮扶解困一批,确保城镇贫困群众应保尽保、应兜尽兜。落实组织机构, 县、乡(镇)分别成立 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 城镇贫困群众 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 目前,该县有17名民政辅助性岗位人员,近两年共落实工作经费118.4万元。落实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政府领导牵头、民政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各部门救助服务资源共享。落实帮扶措施,县四套班子领导全部挂点社区指导帮扶工作,全县72个县直单位820名党员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方式结对帮扶,实现党员帮扶全覆盖。落实督导督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采取跟踪督查、随时抽查、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各部门、乡镇、社区脱贫解困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推进不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曝光,为推动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汉超 李淑媛)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抚州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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