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刑侦大队在侦办席某仔滥伐林木一案时(已另案处理)查明:犯罪嫌疑人姚某根明知席某仔出售的杉木属滥伐的情况下,分别于2018年2月、2018年6月、2018年9月多次收购席某仔滥伐的杉木,姚某根非法收购滥伐的杉木蓄积达191余立方米。
犯罪嫌疑人姚某根多次收购席某仔滥伐的林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根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虽然地大物博,但森林资源数量稀少,沙漠、荒地占一定比例。绿化土地、发展绿色经济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大面积的树林对于我国绿化土地有重要作用,一旦滥砍滥伐,生长周期长的树木难以快速恢复并起到原本作用。对于以自身利益为目的,未经允许毁坏、买卖、运输林木的违法者,国家会对其进行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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