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黄某说:“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会把广告清理掉。”
据了解,当事人黄某从事房屋防水补漏行业,本人及其员工先后在玉龙花园、滨江一号等多个小区张贴大量小广告,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目前,黄某已认识到错误,并于当天对自己张贴的小广告进行了及时清理。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中队长黄刚说:“随意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属于违反《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希望广大市民及需要张贴广告的商户,将需要张贴的广告张贴在(小区)便民服务信息公示栏。”
来源:南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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