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全力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布署,南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从2024年3月23日起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区域
城区范围设置有非机动车道路段(桔都大道、傩乡大道、子固路、桔苑路)。
二、整治内容
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南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全警行动、全时行动、全域行动,组成若干个行动小组,在城区设置有非机动车道路段,大力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积极配合。
南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2日
文章来源:南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