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情感纠纷而引发的
故意伤害时有发生,
选择用极端暴力方式
解决矛盾纠纷,
不仅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更是对生命的漠视。
王某与陈某两人于2022年2月订婚并于2023年12月分手,后因黄金首饰退还问题,王某与陈某的母亲蒋某发生纠纷。
2024年5月,王某前往蒋某的家中找其讨要黄金首饰,双方再次发生纠纷,随后王某掏出匕首朝蒋某的大腿刺中数刀,并持匕首划伤了蒋某的儿子陈某青的后脑勺和背部。经鉴定,陈某青的伤势为重伤二级,蒋某的伤势为轻微伤。
经南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王某作出有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遇到各种矛盾纠纷,是沉着应对冷静处理,努力化干戈为玉帛,还是头脑发热激愤行事,逞一时匹夫之勇,不同的处理方式会造成完全不同的结果。在此,检察官呼吁大家遇到矛盾纠纷的时候,应多一些冷静,学会给情绪降温,继而选择用理性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引来牢狱之灾。
来源:南丰检查
审核:张延群 陈伟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