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进一步加大城区交通秩序管控,消除隐患压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出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出入南丰县城区的中型及以上货车实行限时通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对象
中型及以上货车、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限行)。
二、限行时间
每日7:00至22:00。
三、限行区域
环城南路(下高速路口—子固路路口)、子固路、琴湖中路、南广路、桔都大道、国安路、琴台路、傩乡大道、桔苑路、交通路、滨江路、醒侬大道、桔都东大道。
四、特殊情况
军队、公安、消防及城市管理部门的货运车辆、工程救险车、养护车、洒水车、清扫车等特殊车辆执行任务、正常作业时,不受限行限制。
五、执法管理
对违反本限行规定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请广大货车驾驶员严格遵守本限行管理规定,提前做好出行安排,注意交通标志提示,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南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26日
附:南丰县中型及以上货车限行地图图示

来源:南丰公安
编辑:游梅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