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抚州市“食惠抚州·盲盒有礼”
餐饮消费券
9月23日10:00起开领


一、发放对象
所有实时定位在抚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消费者,核销用券时需保持定位在抚州市范围内。
二、券面档位设置
1.满100元减20元
2.满200元减50元
3.满300元减90元
4.满500元减150元
三、领取规则
1.领取平台:“建行生活”APP活动专区。
2.周期限量:每个发放周期内,每名消费者可领取四档消费券各1张。
3.总限量:整个活动期间,单人累计最多可领取15张消费券,已领取未使用的券面计入个人总限量。
4.领取方式:用户登录服务平台“建行生活”APP,完成抚州本地定位后,进入“食惠抚州”抚州市餐饮消费券活动专区,一键申领对应档位消费券,全程免费领取。
5.发放模式:每周期发放消费券“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扫码领券

四、消费券使用及核销规则
(一)使用范围
抚州市范围内所有已审核通过、入驻活动名录的线下实体餐饮商户(详见下方二维码),涵盖正餐店、赣菜特色餐饮店、夜宵店、火锅店、小吃连锁、茶饮烘焙等合规餐饮经营主体(禁止用于团餐宴会、线上外卖、预存充值、团购囤券、酒水单独消费等场景)。
扫码查看适用商户,持续更新中

(二)使用有效期
自2026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采用分周期滚动发放模式,2026年9月23日服务平台上线首日10:00首轮放券,后续每周五上午10:00定点追加投放新一轮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自领券之日起至下周四24时止,最后一次发放的消费券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24时,所有券种领完即止。超出该周期自动作废,不予补发、不予延期、不予折现。
(三)核销规则
1.单笔消费仅可抵扣1张对应档位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不可拆分使用,单日单用户限核销2张消费券。
2.消费金额需满足对应满减门槛,实付金额以扣除消费券补贴后金额为准。
3.核销方式:消费者到店消费结账时,通过服务平台出示付款码或扫码核销,系统自动抵扣对应金额,实时完成核销。
消费券成功核销后,消费者可获得1 次抽奖机会

(四)退款规则
1.全额退款:订单全额退款且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券面自动退回用户账户,可正常二次使用;过期退款则消费券作废。
2.部分退款:订单部分退款,不予退回消费券,视为单次券面使用完毕。
3.恶意退款、刷单套现等违规操作,将冻结账户领券、核销权限。
来源:抚州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