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紧急通知
各分局、各零售药店: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人群的管理,有效阻断疫情的扩散和传播,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9日起,全县所有零售药店一律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一律暂时下架。有这些症状的患者应尽快到医院就诊,发热患者应去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此通知仅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各零售药店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2月9日
来源:南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丰县医疗保障局
编辑:吴春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