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禁捕工作要求,8月18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城区餐饮经营店、渔具经营门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检查了各经营场所,有无经营、餐饮、广告“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大鲵”等野生水产品和销售非法捕捞渔具的违法行为;督促经营业主要守法经营;不得销售来源不明的水产品和非法捕捞渔具。小邹渔具店工作人员曾润琴说 :“长江禁捕是关乎到我们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今天通过宣传,我了解到什么该卖什么不该卖,比如地笼、粘网等,那么今后我也会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来做,规范我们的进货渠道,也会积极配合他们做好各项工作。”
据了解,这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检查相关经营门店40余家,发放长江禁捕宣传单等资料200份,未发现经营、餐饮、广告“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大鲵”等野生水产品和销售非法捕捞渔具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