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自觉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近期,南丰县卫健委组织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4月6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南丰县白舍镇丰江村卫生健康服务室和南丰杨振恢诊所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存在未落实查健康码、查接种记录、查行程轨迹和预检分诊登记不详等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等相关规定,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南丰县白舍镇丰江村卫生健康服务室给予警告并责令停业整顿7天的处理决定,对南丰杨振恢诊所给予警告并责令停业整顿5天的处理决定。
此次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与出入人员的“四查一戴”个人防护、预检分诊设置登记、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严查非发热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私自接诊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病人的行为。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防线,牢牢守住这道防线,积极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是疫情防控工作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南丰县卫健委将联合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继续加大对县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监督力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应查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全力筑牢疫情防控的“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