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丰县白舍镇划龙舟活动期间禁止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6年端午节期间我县将在白舍镇桥口村、晗头村举办划龙舟活动,为维护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杜绝违法违规飞行无人驾驶航空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6月13日、20日、24日,每日13时至17时止,对盱江河白舍镇桥口至樟潭段划龙舟活动区域进行临时管制。
白舍镇桥口至樟潭段一河两岸2026龙舟活动禁飞区
二、禁飞类型:禁飞管制期间,除经南丰县公安局审批的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航拍及放飞信鸽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三、严格履行报备手续。向南丰县公安局进行飞行报备审批,应提供无人机机型、飞手个人信息等相关材料,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18879445129。
四、依法严打违规飞行。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南丰县公安局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