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从3月1日起,县委将派出3个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委(含森林公安局、傩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县工商联党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教体局党委(含一中、二中、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县残联党组等6个单位开展2个月的巡察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3月1日起至5月1日
二、巡察内容重点了解巡察对象2015年以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情况;落实和履行“两个责任”情况;执行“六大纪律”情况;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工作情况;服务中心工作情况;选人用人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
三、联系方式
第一巡察组负 责 人:黄建平
成 员:李哲、曾永军、刘光红、赵威、武辉、涂璇
巡察单位:县林业局党委(含森林公安局、傩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县工商联党组。
邮箱:nfxwxcz1@163.com,联系电话:3226833。
第二巡察组组长:邓志强
巡察专员:黄 辉
成 员:李鞠芬、汤燕、胡京华、李思、杨平仔
巡察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邮箱:nfxwxcz2@163.com,联系电话:3226807。
第三巡察组组长:曾 平
副 组 长:万 利
成 员:聂琴、揭颖、黄小兵、曹敏、范泽龙
巡察单位:县教体局党委(含一中、二中、职业中专、教学进修学校)、县残联党组。
邮箱:nfxwxcz3@163.com,联系电话:3226856。
同时,在县行政大厦负一楼右侧设置了县委巡察组信访接待点,在县行政大厦右侧栅栏旁设置了巡察举报信箱;
信件邮寄地址:南丰县行政大厦(桔都大道201号),县委第X巡察组(收)。欢迎广大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内容涉及的人和事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巡察组联系。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涉法涉诉、个人利益诉求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南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