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熊伟等9名教师予以解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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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丰府办字〔2018〕110号)等文件精神,以下9名同志擅自离岗一直未归,离岗累计均超过30个工作日,经南丰县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予以解聘。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南丰二中:熊伟、陈小军南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章志慧、黄秀琴、陈建华南丰县太和中心小学:陈冬梅南丰县第一中学:应海泉、胡俊、李相玉
公示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上述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与所在学校及南丰县教体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 0794-3318103。
特此公告
南丰县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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