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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丰圈
    发表于: 2014-7-19 00: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南丰圈 于 2014-7-19 00:49 编辑

    作者:傅风秀 | 来自:战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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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400元报名费去港澳游,结果被导游忽悠了一万多元购物。旅游一趟欠了一屁股债不说,买的还都是些以次充好的商品。日前,南丰县朱女士向记者诉说了她被忽悠的经过。

           朱女士说,7月初,一朋友告诉她,南丰县某旅行社港澳游正在搞优惠活动,七日游仅需400元。听完,朱女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当她来到该旅行社确认此事属实后,朱女士和杨女士等当即报了名,并花180元办理了签证。想着不需要买什么东西,朱女士只带了2000元现金。朱女士说,她所在的旅行团共有28个人,7月7日从南昌坐火车去深圳。在火车上,导游要求每位旅客签一份有关到香港后购物时限的合同,在金店要呆两个小时、在钟表店要呆1个小时、在药店要呆一定的时间才能离开。很多人都不愿意签署这份合同,导游便不厌其烦地做工作。在导游的游说下,朱女士提出对于满意的商品才买,得到肯定答复后,朱女士等人签署了合同。签完合同,导游又收了朱女士200元,称是去澳门赌场坐船的费用。后来,深圳导游在车上又推销黄氏通络油,朱女士忍不住掏钱买了两瓶,共计150元。
           抵达香港后的第一天,导游带朱女士等人玩了一天。次日,开始了名目繁多的疯狂购物之行。在一家珠宝店里,本来朱女士等人不想购买黄金,但是导游以推迟吃饭、没饭吃,明天还不知住哪里等手段向旅客施压。同时,导购把商品说得天花乱坠,一个劲地给旅客们洗脑。“买黄金保值,左招财,右消灾……”导购拿出一款项链吊坠滔滔不绝地介绍。无奈,朱女士借钱购买了一个吊坠,花费5140元。同样,其他人也购买了一些黄金。
           同天,朱女士又在药店买了一些常用药、护肤品,共计1000多元。在药店,导购还向旅客推销德国摄像机。为了展示摄像机的拍摄效果,导购反复演示给朱女士等人看,并表示三人以上购买,价格低至1300元。在现场,朱女士等人觉得该进口摄像机画面等拍摄效果确实不错,当即买了一台摄像机及一块电板,共计1500元。到澳门后,朱女士又买了几百元药等物品。到了珠海某购物点,为了让旅客购买蚕丝被,他们先带朱女士听课,大谈蚕丝被比普通棉絮好,并打出4800元买一送一的“心动价”。听罢,朱女士和一朋友各花2400元买了一床蚕丝被。7月12日,朱女士回到抚州。
           回来后,朱女士算了一下,加起来她共消费13000多元,她的同事也消费了17000余元。同团的一旅客带的存有10万元的银行卡,都被熟人借光了。被忽悠消费不说,更糟糕的是,朱女士回家试了试摄像机,发现摄像机图片、摄影等拍摄效果远不如试机时效果好。“可能被调包了,不知道什么时候的事。”朱女士说。朱女士赶紧给在外地从事珠宝鉴定的侄子打电话,朱女士告诉侄子,她购买的黄金是14K的,侄子表示,14K的含金量很低。“花400元报名费去港澳游,结果被导游忽悠了一万多元购物,买来的还不是什么好东西,什么心情都没有了。”7月14日,朱女士告诉记者,她打算拿这些黄金吊坠去做鉴定,同时联系南丰旅行社,要求退货。
           市消协提醒,市民在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完整的、详细的书面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游览景点、娱乐标准、购物次数、旅游保险。签订合同要慎重,对合同内容确认后再签字,对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可以拒签,交付旅游费用时一定要对方出具正式发票。
    记者(傅风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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