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25年南丰蜜桔等
柑桔上市销售管理的通告
为保障我县境内上市南丰蜜桔质量,切实维护南丰蜜桔品牌形象,根据今年南丰蜜桔成熟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就规范2025年南丰蜜桔等柑桔上市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县广大桔农按照以下时间节点采摘南丰蜜桔,各经销商不得提前收购、加工及销售。南丰蜜桔早熟品种最早采摘销售时间为10月10日,南丰蜜桔中晚熟品种最早采摘销售时间为10月30日,南丰蜜广最早采摘销售时间为10月15日,金秋砂糖桔最早采摘销售时间10月20日。
二、南丰蜜桔必须严格按照先熟先采、分批采收、分级销售的原则采摘上市销售。
三、上市销售的南丰蜜桔需达以下标准:着色率30%以上,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0.5%以上,含酸量1.0%以下,可食率70%以上,质量符合《地理标志产品 南丰蜜桔》(GB/T19051—2008)国家标准。
四、坚决不使用药剂、设备或染色剂对南丰蜜桔进行催熟或染色处理。
五、坚决不从柑桔疫区调运柑桔果品来丰包装、加工、销售。
六、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配合县蜜桔市场监管工作专班开展工作,积极举报非法加工、销售南丰蜜桔行为。
监督举报电话:3206034、13907942471
南丰县蜜桔市场监管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