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湖北来抚返抚人员、车辆的管理,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研究,决定实行湖北来抚返抚人员、车辆自报和报告奖励制度,特此通告: 一、2月24日后湖北来抚返抚车主本人或同车人员主动向各属地指挥部报告,经核实确认为属地指挥部尚未掌握的人员、车辆信息,一次奖励300元(只奖励第一报告人)。 二、群众发现2月24日后湖北来抚返抚人员、车辆并主动向属地指挥部报告,经核实确认为属地指挥部尚未掌握的人员、车辆信息,一次奖励500元(只奖励第一报告人)。 三、辖区人员一律不得擅自驾驶车辆前往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接送人员,对未经属地县(区)指挥部批准擅自前往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四、对刻意瞒报、迟报,或者虚假自报的湖北来抚返抚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奖励由属地指挥部核发。市指挥部2月15日发布的通告仍然有效,各县(区)奖励标准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市指挥部和各县(区)指挥部联系电话: 抚州市 8262966 临川区 8426036 东乡区 4270390 南城县 7254231 黎川县 7522332 南丰县 3226111 崇仁县 6371092 乐安县 6669019 宜黄县 7602232 金溪县 5291234 资溪县 5792536 广昌县 3622528 抚州高新区 7069000 东临新区 15879836366
抚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7日
来源:抚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图文编辑:杨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