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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5-14 16: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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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集利用信息网络

    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信息网络领域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网络“套路贷”、高利放贷、非法讨债等类别的违法活动线索。

    2.利用信息网络威胁他人、强迫交易或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违法活动线索。

    3.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或者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的违法活动线索。

    4.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黄赌毒、暴力传销的违法犯罪线索。

    5.其他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明确有效的涉网线索(网址、链接、app运用软件或者足以准确表述相关信息的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截图、交易记录等材料。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三、保护措施

    公安和网信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四、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110、0794-8312111

    市委网信办:0794-8259869

    2.举报信箱

    举报邮寄地址:抚州市公安局扫黑办(迎宾大道1099号,邮编344000)

    邮箱:wxb8259869@163.com


    特此通告!



    抚州市公安局

    抚州市委网信办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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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吴春美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南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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