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近期,南丰县委各督导组对全县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通报了10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
此次重点督查各单位是否成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机制;是否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是否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委(组)书记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并将各项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分别落实到各班子成员,做到每项工作都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是否按要求将责任清单和相关制度进行公示;是否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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