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南丰县公安局琴城派出所联合县治安大队迅速出击,在南丰县大桥路“佛光香烛”店内发现少量烟花爆竹,民警对其仔细检查,发现该店将烟花爆竹非法存储在斜对面居民区一楼的仓库内,随后琴城派出所、治安大队民警立刻赶赴现场进行查处。
民警现场清点,这处毫无安全防护措施的储存点内,堆放了组合烟花、爆竹等几十件产品。经现场检查,该储存点未配置任何消防器材,电气线路杂乱,且周边均为居民住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将所有非法烟花爆竹依法交由南丰县烟花爆竹公司处理,并由专用危险品运输车辆转运至安全地点封存。
涉案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