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丰县公安局琴城派出所连续处置多起家暴事件。
案例一近日,琴城派出所接到聂某报警称:其因家庭琐事与丈夫唐某发生争执,唐某用保温杯将其头部砸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唐某带至所内接受调查。经查,唐某经常喝醉酒闹事,并对妻子聂某施暴,屡次因家庭纠纷闹进派出所,民警多次对唐某提出警告。处理结果: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二 2018年7月29日,琴城派出所接报警称:县桔都广场有人打架。接警后,我所民警赶到现场调查了解到:陈某发现其丈夫方某与一女子在桔都广场散步,双方因此发生冲突,方某将陈某推倒并动手将其头部打伤,后陈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处理结果:方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案例三 2018年8月1日,琴城派出所接陈某报警称:其在好又多服装厂被自己丈夫吴某殴打。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经查:因离婚的事,吴某在好又多服装厂找到陈某,两人发生争吵,后吴某对陈某进行殴打。处理结果:吴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对多次实施家暴,或经过民警批评教育后仍实施家庭暴力的,即使被害人及其家属提出申请希望公安机关从轻处理,公安机关仍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对于实施家暴性质恶劣,造成严重伤害,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呼吁大众不要再使用家庭暴力,受到家暴的朋友,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了。你身边有遭受家暴的例子吗?
读了此文你怎么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