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下载客户端后,扫描左侧二维码快速访问本站
  •       官方微信
    南丰圈官方微信公众账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nf_quan)
    2、扫描:扫描左侧二维码
    及时获得南丰信息尽在 "南丰圈"
  • 毒毒视频认证
    发表于: 2018-9-26 09:5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规范2017年南丰蜜桔上市销售管理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南丰蜜桔品牌形象,保障上市南丰蜜桔质量,根据今年南丰蜜桔成熟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就规范2017年南丰蜜桔上市销售管理工作公告如下:一、南丰蜜桔早熟品种最早上市销售时间确定为10月9日,在此之前的南丰蜜桔一律不准进行鲜果销售。二、从10月9日至10月28日,南丰蜜桔按照先熟先采、分批采收、分级销售的原则采摘上市销售。三、上市销售的南丰蜜桔必须达到以下标准:着色率30%以上,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0.5%以上,含酸量1.0%以下,可食率70%以上,质量符合《地理标志产品—南丰蜜桔》(GB/T19051-2008)国家标准。四、严禁使用设备或化学药品对未成熟的南丰蜜桔青果进行催熟或染色处理。五、南丰蜜桔质量监管市场规范办公室从9月中旬开始将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巡查和质量抽检,并严厉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从事蜜桔生产或销售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必须积极配合有关抽检工作。对抽检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南丰蜜桔,一律不得上市销售,违者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收缴、曝光、罚款、销毁等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794—3227033  13979415801                    

    南丰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日

    997f183b4c3e7252f453c71b47069e59.jpg


                   
    跳转到指定楼层
    南风网络科技 www.nf63.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网站广告|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Copyright © 2014-2015 南丰圈(南风网络科技) 版权所有 咨询QQ:QQ 客服电话:13979415368
    赣ICP备14009540号 技术支持:南风网络科技  Powered by Discuz! X3.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