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抚州6月16日电(通讯员 赵敏)江西省南丰县检察院今年以来通过多种举措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开展了有益探索和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该院共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9件15人,所办案件均做到了案结事了,无涉检信访现象。
据悉,该院建立联系沟通机制。严格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规定。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过程中,注意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配合。与该县公安局和法院建立了信息共享和对接机制,公检法三机关围绕轻微刑事案件立案与受理、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提审讯问、证据规格、文书制作、出庭公诉、强制措施适用和协作对接等多方面予以沟通联系,确保轻微刑事案件快速有效办理。
同时,该院明确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的案件范围。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情简单且嫌疑人对快办没有异议的案件以及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及时启动快速办理程序。并对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危险驾驶、小额盗窃及微量贩毒等案件也适用快速办理程序。
此外,切实优化办案模式。该院以轻微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为基础,不断完善办案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切实优化办案模式。该院成立专门的轻微刑事案件主诉小组,专门负责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加快案件流转。每月由公安机关集中移送审查起诉,该院集中提起公诉,以案件批量流转的方式确保集中审查、集中开庭的顺利进行。简化办案法律文书。实现审查报告与起诉书对接。对于快办案件,主要对审查报告与起诉书制作要求相同的事实、证据部分予以简化,将审查报告的重点放在起诉书不涉及的需要说明的问题和庭审需要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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