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下载客户端后,扫描左侧二维码快速访问本站
  •       官方微信
    南丰圈官方微信公众账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nf_quan)
    2、扫描:扫描左侧二维码
    及时获得南丰信息尽在 "南丰圈"
  • 南丰圈
    发表于: 2014-5-1 18: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网南昌4月30日电(记者秦海峰)日前,江西南丰县纪委对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南丰县工信委副主任科员周正国等人工作时间到足浴城泡脚的问题。2014年1月22日,县林业局营林股副股长周海仁、县农村合作银行职工邝志刚、桑田镇干部胡中华、县工信委副主任科员周正国违反规定,工作时间到足浴城泡脚。经南丰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周正国、周海仁行政警告处分,对胡中华、邝志刚予以诫勉谈话。

    南丰县图书馆公务用车管理不严的问题。2014年4月5日,南丰县图书馆职工汪慧明违反规定,驾公车外出,该辆车于2005年8月购买,挂靠在该单位,所有手续是以县图书馆名义办理,汪慧明为图方便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经南丰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县图书馆违反小车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南丰县盐业管理经营部公务用车管理不严的问题。2014年4月5日,南丰县盐业管理经营部工作人员曾冬武(兼司机)将公车放于朋友修理厂处修理,修理好后私自驾该公车扫墓。经南丰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县盐业管理经营部违反公车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原标题:江西南丰县工信委干部上班足浴城泡脚被行政警告) 本文来源:人民网



    跳转到指定楼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扫一扫,用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网站广告|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Copyright © 2014-2015 南丰圈(南风网络科技) 版权所有 咨询QQ:QQ 客服电话:13979415368
    赣ICP备14009540号 技术支持:南风网络科技  Powered by Discuz! X3.5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