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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8-16 21:4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华网江西频道12月2日电 江西省住建厅消息,该省将按照住建部要求住房保障档案按照“一户一档”、“一套一档”的原则,在明年3月31日前建立住房保障电子档案。

      据了解,住房保障档案分为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和住房保障房源档案。纸质档案应当同步建立电子档案。各类住房保障档案之间应当彼此关联,相互印证。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在申请人获得住房保障后三个月内完成归档。

      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按照“一套一档”的原则,建立保障性住房的基本情况、使用管理情况登记表格,在房屋分配使用后三个月内完成归档;成套房屋应当按套建立档案,宿舍应当按间建立档案。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公开和查询制度,规范公开和查询行为,依法保障住房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同时,查询、利用所获得的档案信息不得对外泄露或者散布,不得不正当使用,不得损害住房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

      江西省要求,在2013年3月31日前建立住房保障电子档案,其内容与纸质档案一致,并逐步开发建设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信息技术代替手工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住房保障档案可以向市、县城建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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