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嫣然一笑 于 2019-10-17 09:56 编辑
身份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不管是日常出行 还是办理各种证件都离不开它 但是生活中 丢失身份证现象时有发生 若是被不法分子利用去做违法事情 后果不堪设想
人民日报微博 就曾发布过一条新闻 95后小姑娘丢失身份证3年后 发现欠债200万
近年来, 就在南昌, 盗用他人身份证诈骗案 也时有发生!
南昌进贤县人民法院 曾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
被告人李某盗用方某身份证,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贤支行以方某名字办理信用卡,截止2016年6月27日,共透支银行本金人民币16912.6元,违约利息4417.8元,共计21330.4元。经银行多次催收,拒不归还。
同年,被告人李某故技重施,向王某提出盗用其妹妹张某身份信息去办理银行信用卡,王某表示同意,携张某身份证复印件与李某一同至中国工商银行进贤支行办理信用卡,截止2016年7月1日,共透支银行本金人民币12212.64元。经银行催收,拒不归还。
法院判决, 被告人李某盗用他人身份证件,
骗取信用卡并透支共计29125.24元, 数额较大, 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进贤县人民法院 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半,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8年12月, 南昌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 一起利用他人身份证开卡 并骗取贷款的案件。
2016年3月份,被告人王某在南昌市高新区火炬二路路边捡到一张名叫刘某的身份证。被告人冒充刘某,用该人身份证在位于南昌市西湖区一银行骗领了一张银行卡。
8月19日,被告人利用刘某身份证、伪造的虚假证明文件,通过中介,在西湖区另一银行申领信用卡骗取个人贷款7万元。在扣除手续费和三年利息后,中介将49150元转入王某骗领的银行卡,随后该笔款项被王某挥霍一空。之后,被告人王某更换电话号码,导致银行及中介工作人员均无法联系到王某。
法院判决,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冒用他人身份伪、伪造证明文件, 骗取银行贷款人民币七万元, 数额较大, 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 违背他人意愿, 使用他人身份证件, 冒领银行卡一张, 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二罪应并罚。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 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有些人在网上搜索时
居然发现了自己手拿身份证的照片!
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 这些照片被不法分子“明码标价” 从几毛钱 “炒”成几百、上千元卖出!
警方还曾抓获一个犯罪团伙 电脑中共发现 “手持身份证”照片110万条!
如此巨额的手持证件照 一般来源于两类途径
一类是“黑中介”以招工 注册第三方平台信息等名义 套取或收买的兼职者信息 另一类是非正规金融网站 泄露出的用户信息 如果个人信息被泄露, 可向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等 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投诉举报!
总而言之
身份证很重要! 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信息
不让违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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