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家长按时进行网上预登记报名和资料现场复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每个身份证只能填报一次,提交后则不能更改;信息填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重报或资料不全、不实者,一经查实不予审核通过,取消摇号资格和入园资格。
3、网上佐证材料及现场复核材料A.户籍入学:户口簿(适龄幼儿单独成户或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不予通过)、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B.房产入学:房产证(因房产抵押暂时不能提供产权证原件的,由不动产登记局出具产权证明)、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三个月水电发票、结婚证(孩子和父母一方的户口不在南丰,但另一方在南丰有房产需提供结婚证)。
C.工作调动入学: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监护人单位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作介绍信(或政府抄告单)、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AB卡复印件。
4、摇号中选者仅限幼儿本人入园,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幼儿编号于8月17日晚在县教体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6、请家长关注幼儿编号、摇号时间,及时了解摇号结果,并按幼儿园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幼儿园总园进行现场复核及携幼儿前往县妇幼保健所进行入园健康体检。
7、为保障现场秩序,资料审核合格的幼儿家长不进入摇号现场。为保障公平、公正、公开,县电视台将对摇号全程进行录像。
8、自愿且经摇号产生的30名摇号家长,必须是幼儿父母亲,入场时要带好身份证,摇号之前先由公证处人员核实家长身份证后,方予入场摇号。
9、举报电话:0794—3269861
咨询热线:0794——3269861(总园)
0794——3202646(分园)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