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9号)《关于印发抚州市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实施意见的通知》(抚府办发〔2018〕125号)《关于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通知》(丰办字〔2018〕5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南丰县2020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方案》(丰招字〔2020〕1号)要求,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手续,于6月16日至6月26日开通网络报名系统,为广大家长提供便民服务。
城区各小学及分校按照招生工作安排,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按时完成入学资料网上审核、实地复查工作,入学佐证材料均由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进行严格审验。经南丰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现将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6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教体局监察室或教育股反映,监察室电话3318107、教育股电话3318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