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丰县政府先行垫付处置补助经费,开始与人工繁育的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场(户)签订扶持补偿协议。在养禁食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进入扶持补偿阶段。
据了解,今年5月份以来,该县积极主动作为,加大禁食野生动物的法律宣传,逐门上户认真开展调查造册、制定切合实际的处置标准,与相关乡镇、县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扶贫办等单位形成工作合力,使在养禁食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做到了养殖场(户)情绪稳定、处置工作实施稳定、社会各界舆情稳定。全县共处置豪猪、竹鼠、果子狸、蓝孔雀、黑豚等6720只,蛇类13482.4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