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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11-26 08: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南丰县公安局长红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狩猎案,11月23日,赵某等四人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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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下午,南丰县公安局长红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查时发现,紫霄镇祝家岭与白舍镇甘坊村交界“沙口”山场上有不明身份人员布设了高压电网,立即组织警力蹲坑守候。次日凌晨,赵某等人回山查看是否电击到猎获物时,派出所民警当场将犯罪嫌疑人赵某(紫霄镇人)抓获,并收缴了其在山场上布设的大功率智能逆变器、电瓶等非法狩猎工具。办案民警对赵某调查讯问时,查明其有商某等三名同案人员,经传唤,商某、余某、周某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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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安机关查明,11月19日,赵某在紫霄镇西溪赶集时碰见商某、余某和周某,几个人约定去搞点野生动物来吃。11月20日上午,赵某等人带好猎捕工具及电线来到甘坊村赵某家,吃过午饭后,四人在赵某家后"沙口"山场架设高压电网,布完电网后撤回赵某家等候。在11月21日凌晨1时赵某、商某及周某三人一起来到"沙口"山场,查看是否捕到野生动物时被蹲守的民警当即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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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某四人在山场上以架设高压电网的方式猎捕野生动物,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及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等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涉嫌非法狩猎罪,同时其行为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来源:南丰公安

    编辑:孙 亨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南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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