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采集。7月28日--8月1日,适龄幼儿家长登陆“南丰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nfxedu)右下角微互动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按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网上登记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1日24时,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2.资格审核。8月2日--8月6日,各园对网上报名登记的信息进行逐一核实,对信息填写、资料上传不全面、年龄不达标、重复报名等不符合规定的幼儿不予通过。在此期间,家长可进入报名链接查看审核结果。
3.名单公示。8月12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料初审合格名单进行汇总、编号,并在南丰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在8月13日凭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幼儿园现场确认。
4.电脑派位。网上报名合格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空余学位从落选名单中继续通过电脑派位,直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报名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通过电脑派位方式按计划数录取。8月18日,电脑派位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家长代表(从公示名单幼儿家长中随机抽取)、新闻媒体等人员现场参与,公证员进行现场公证,由家长代表具体操作。
5.公示结果。8月18日,根据电脑派位结果,确定拟录名单,并在南丰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预录审验。公示无异议的电脑派位入园名单进行最后审定,请幼儿家长于8月25日--8月26日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簿、产权证等原件(不需要复印),到幼儿园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可正式入园。逾期未提供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1.城区幼儿园招生在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招生政策,严守招生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纪律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南丰县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部门合力,积极配合县教体局做好招生宣传、信息采集、资格审验工作,确保提供的户籍、房产(购房合同)、不动产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
3.城区三所公办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幼儿园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审核、公示等工作。扎实做好城区公办幼儿园新生入园工作,确保招生秩序平稳、社会稳定。
4.网上报名个人信息必须全面而准确,且遵守诚信原则。所有入学证明材料均由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幼儿园进行严格审验,严厉打击利用虚假、伪造证件骗取城区入学资格的行为;严厉打击为城区入园提供虚假证件、扰乱正常办学秩序的行为,虚假、伪造证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该生公办园入园资格,并向公安机关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