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全省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根据乡镇不同的自然、社会、经济、人文等条件,按照基础类、提升类、示范类3个类型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乡镇建设目标任务,立足实际,把准问题,对症下药,补齐功能设施的短板,突出乡镇特色,不搞千镇一面。基础类的乡镇以完成“一深化”为主要目标,补齐与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基本功能设施;提升类、示范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其他功能设施,全面提高镇区建设水平,做好乡镇风貌管控和引导,探索创新管理镇区的工作机制;示范类要打造一流镇区设施和景观,塑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城镇风貌,提升镇区综合管理水平。
到2023年,全省所有乡镇脏、乱、差的现象基本解决,干净整洁有序,服务功能持续增强、乡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全省100个左右的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到2025年,全省300个左右的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