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某、陈某等人与被告人吴某某系多年好友,封某、陈某等人为了帮助在一金融公司工作的吴某某多做业绩,买家电或手机等都会通过吴某某在金融公司做分期付款。
但谁曾想,吴某某却利用好友的信任,在成为无业游民后于2019年4月至2021年8月期间,利用自己该公司“前员工”的身份,以帮助修复征信、消除征信不良记录、删除贷款记录等理由,多次诈骗6名好友钱财共计54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赌博以及归还网贷等。
在好友得知吴某某的诈骗行为后,并没有报警,而是与吴某某协商还款,吴某某口头承诺还款,背地里却将好友微信删除、拒接电话等方式拒不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