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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2-6-20 16: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该为了装修自家房子而去别人家上山砍树,我悔啊!我更不应该叫上自己的好兄弟来帮忙,我触犯了法律,我自愿认罪认罚”。黄某某真诚地认罪悔罪。


    “我知道黄某某深更半夜去砍树肯定砍的不是自家的树,但他是我最好的兄弟,我觉得自己义不容辞。我现在十分后悔,后悔自己讲义气而罔顾法律”。吴某某为自己的行为深感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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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黄某某和吴某某是多年挚友,平时有什么事都会互相帮忙。2021年8月,黄某某想用杉木装修自己的房屋,遂叫吴某某一起盗伐杉木,于是二人分别驾驶一辆摩托车、一辆三轮车,并携带手锯、镰刀,先后两次在南丰县某村由他人管理的山场盗伐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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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鉴定,被盗伐的林木山场为公益林,范围面积0.1475公顷(2.21亩)。盗伐杉木37株,盗伐蓄积5.3481立方米。

    近日,南丰县人民检察院以盗伐林木罪对黄某某和吴某某提起公诉,南丰县人民法院判处黄某某和吴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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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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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四款: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 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第四条: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 至二百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二十至五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一千至二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一百至二 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五千至一万株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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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木材需求量越来越大的现今,千万不要抱着节约成本或侥幸心理,明知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也明知采伐林木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却不依法办理便采伐林木,造成违法甚至犯罪的严重后果。更不应为了所谓的兄弟情而以身试法,真正的好兄弟不会让彼此陷入犯罪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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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审核丨李文军 丁令生

    文字丨危花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南丰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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