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全体市民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和人防工作的自觉性,检验我县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状态及运转效果,根据《关于确定江西省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的通知》,我县决定于2022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5分在南丰县城区范围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22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03分鸣放预先警报,信号规定为一长一短音,鸣36秒、停24秒为一周期,反复3遍;间停3分钟后,10时06分至10时09分鸣放空袭警报,信号规定为连续急促短音,鸣6秒、停6秒为一周期,反复15遍;间停3分钟后,10时12分至10时15分鸣放解除警报,信号规定为长音,即连续鸣放3分钟。(一)广大市民应对试鸣活动予以充分理解,并将试鸣消息相互转告。(二)在试鸣防空警报期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全体市民保持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秩序。特此公告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南丰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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