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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30 11: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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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县城管局联合县公安局琴城派出所、县应急管理局在对辖区内非法运输、储存、售卖、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巡查管控过程中,发现一商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执法人员立即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有力净化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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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9日上午,县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在琴城镇交通路的“小吴商行营业部”发现存在商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反馈信息。随后,执法部门当场查获并收缴烟花爆竹五十多件,并对吴某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吴某对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一事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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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吴商行营业部商店店主吴润南说:“今天查获了我店违规买卖烟花爆竹,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希望大家不要跟我一样,今后我会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文明经营。”

    为有效打击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储存,切实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连日来,县城管局强化网格化巡逻,对重点时段、路段加大车辆巡查和宣传,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制止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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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副教导员江伟伟说:“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不仅违法,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2023年,我县仍然处于禁燃状态,希望广大市民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并及时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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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期间,我县多部门将密切配合,加大查处力度,主动出击,对辖区内非法存储、经营烟花爆竹的店铺、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利用流动宣传车、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张贴通告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严格预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守牢安全底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据了解,截至目前,我县共张贴通告120份、悬挂横幅20多条;在连日的执勤巡查中,共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80多起。

    记者:曾 丹

    编辑:胡义平、余 欢、叶 鹏、揭 垚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南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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