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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1-11 08: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我县道路上新增的6处电子警察设置点向社会进行公告。本次公告的电子警察设备,用于抓拍机动车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抓拍设备地点

    新增电子警察点位:

    1、南丰县黄井大道与站前广场路南50米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2、南丰县黄井大道与站前广场路南100米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3、南丰县黄井大道与站前广场路北50米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4、南丰县黄井大道与站前广场路北100米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5、南丰县黄井大道与站前广场路西100米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6、南丰县黄井大道与站前广场路交叉口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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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抓拍违法类型
    新增电子警察点位抓拍违法行为:在设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临时停车标志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C),上述电子警察违法抓拍设备于2025年1月10日开始公示,于2025年1月17日正式启用,望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

    南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10日

    信息来源:交警大队

    编辑:李红英

    审签: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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