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创业
1.年满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以下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退捕渔民;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
2.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扶持对象合伙创业。
3.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
1.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及以上的小微企业;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