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缴费档次及补贴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积累额,从而提高参保对象领取时的养老金,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4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4月1日开始,全省统一将最低缴费档次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300元,同时增设一档3000元缴费档次,新缴费档次及补贴如下:缴费档次缴费金额(元/年)补贴标准(元/年)一档30040二档40050三档50060四档60065五档70070六档80075七档90080八档100085九档150090十档200095十一档3000100
二、特殊群体缴费对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二女户、独生子女户,仍保留最低100元缴费档次,由政府为其全部代缴或部分代缴。
三、执行时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调整执行。
四、温馨提醒1、2018年1月1日至3月28日为集中收缴期,在此期间缴费的仍可选择100元档次。2、3月28日以后,请按新标准最少存入300元保费,非社保卡的缴费卡账户农商行会收取小额管理费,建议参保人在缴费时多存入5-10元,从而确保您2018年缴费成功。3、为了您能更好地安度晚年,减轻子女的赡养负担,建议您积极主动选择300元以上较高档次缴费并坚持连续缴费。特此通告!
南丰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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