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的通 告清明节是缅怀先人、追思先烈、纪念先贤、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确保清明祭扫活动有序、安全、文明、和谐,现就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祭扫活动要严格火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二、公墓、骨灰寄存场所内禁止焚烧祭品、燃放鞭炮。
三、严禁在街道、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抛撒纸钱,焚烧祭品。
四、殡葬用品经营业主必须销售文明、环保祭祀用品,未经许可严禁在墓区周边公共场所经营祭祀用品。
五、殡葬服务单位要及时发布祭扫人流、车流信息,提醒公众合理选择祭扫日期、时段、路线,错峰祭扫,保证祭扫场所道路畅通。
六、党员干部要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引导广大群众采用鲜花祭扫、植树绿化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
七、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在清明节期间,要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学生到烈士陵园开展形式多样的祭扫活动,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继承发扬革命优良传统。
特此通告 南丰县人民政府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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