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规范幼儿园管理,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江西省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县已审批备案、依法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名单公告如下:
从2016年秋季起全国已统一启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无证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其信息无法录入全国学前教育学籍系统,不能办理幼儿学籍。请各位家长对照上表,为适龄幼儿选择取得办学资格、管理规范、质量合格的幼儿园入园,以保证孩子接受规范的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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