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凌晨,南城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统一指挥协调下,在余干县、金溪县、东乡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邱某泉( 51岁,南丰人),王某波(30岁,余干人), 尹某胡(38岁,湖南人),破获盗窃耕牛案件16起,缴获被盗耕牛14头,作案货车1部,并带破盗窃电瓶、电动机、电缆线案件45起。
2015年3月25日、3月27日、4月10日,南城县天井源乡南源村、田螺石村,洪门镇石溪港村,连续发生耕牛被盗案,被盗耕牛16头,涉案价值二十万余元。由于正值春耕生产关键时期,农民群众怨声载道,强烈要求公安机关破案,追回被盗耕牛。案发后,南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县长、公安局长汪海鸥指示全力侦破此案,尽快破案为农民挽回损失,刑侦大队随即成立了专案组,并细化成视频侦查组、现场走访组、案件侦查组。耕牛系大型牲畜,盗窃耕牛都需要运输工具,我们将找出运输工具作为攻破此案的关键点,南城刑侦发挥视频侦查、信息研判的特长,在乡镇安装的天网中找出嫌疑人的蛛丝马迹。视频侦查组在调取了海量的天网监控视频资料,终于发现在案发后,一辆白色货车在案发地附近经过,行迹十分可疑,但天网监控视频夜晚根本无法看清车辆的牌照,根据白色货车的行驶轨迹一路进行追踪,发现货车在南城县上唐镇上了福银高速,牌照系赣FY3828,最后,货车在济广高速黄金埠收费站下高速,不知去向。
获取了作案车辆的牌照后,我们依据车牌号码对车主进行研判,经调取车主信息发现,车主系南丰人邱某泉,此人先后因盗窃四次入狱,劣迹斑斑。在对车辆进行深度研判发现,邱某泉于2015年3月24日购买该车,3月25日凌晨出现在案发现场,综合分析,犯罪嫌疑人邱某泉有重大作案嫌疑。案件侦查员围绕嫌疑人邱某泉展开秘密侦查,通过邱某泉的活动轨迹研判出同案犯王某波、尹某胡,至此盗窃耕牛团伙浮出水面。
鉴于犯罪嫌疑人邱某泉多次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反侦察意识强,而且此人无家室,行踪漂浮不定,如只抓获邱某泉,对案件的审讯、追赃将带来极大困难。南城县公安局积极请求市局支持,刑侦支队政委万磊、技侦支队支队长周凯多次听取案件汇报,并指派刑侦支队大案二队大队长万兵经、副大队长熊坚全力配合。2015年4月18日凌晨,我们获知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波出现在余干县,邱某泉出现在金溪县,尹某胡出现在东乡县,专案组决定同时展开收网。4月18日凌晨,在支队大队长万兵经的带领下,在余干县交警大队对面的城中村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波抓获。另外二组在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邱应良的带领下,在东乡刑侦、金溪刑侦的大力协助下,在金溪县一宾馆、东乡县孝岗镇磷肥厂将犯罪嫌疑人邱某泉、尹某胡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邱某泉、王某波、尹某胡交待:自从2015年3月份以来,由犯罪嫌疑人尹某胡负责驾车,邱某泉负责踩点并实施盗窃,王某波负责圈养耕牛、销赃,在南城县境内大肆作案16起。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交待,在余干县原珠湖农场废弃的草场缴获被盗耕牛14头。在对犯罪嫌疑人邱某泉的租住地进行搜查时,缴获大量的电动机、电瓶、电缆线等赃物,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邱某泉交待自去年11月份以来,先后窜至南城县里塔、株良等地盗窃电动机、电瓶、电缆线作案45起。
目前,犯罪嫌疑人邱某泉、王某波、尹某胡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的追赃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吴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