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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翔
    发表于: 2015-5-5 11: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近年来,南丰县切实加强江西南丰傩湖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人居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是县人大制定印发了《南丰县傩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县政府成立了江西南丰傩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负责湿地公园的保护、利用与管理。

      二是对公园保护重点区、保护控制区和保护缓冲区进行了界定划分,严禁在区域内建设生产经营性设施,防控改变湿地地貌、环境和景观的行动,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切实保护好湿地野生动植物、植被和文物景观资源。

      三是建立了湿地资源开发利用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同时做好公园及周边区域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科学引导湿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

      四是对破坏湿地公园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加强了公园建设的投入,为傩湖湿地公园的永久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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