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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翔
    发表于: 2015-5-8 11: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高翔 于 2015-5-8 12:06 编辑

      5月4日上午,南丰县公安局洽湾派出所户籍民警在受理崔某领取身份证时,发现本人与身份证相片可疑,民警立即登录系统进一步审核,却发现系统中显示崔某的照片与其本人不符。警方查明情况后依法对崔某实施行政处罚。
      据悉,今年2月,崔某在外打工的时候将身份证弄丢,便叫在家的姑姑帮她补办。崔某的姑姑觉得自己与侄女长得很像,便用她的相片和侄女的个人信息帮其申请补办了身份证,不料在取身份证时被警方查获。目前,民警依法对崔某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其居民身份证。(新法制报 姜华 曹旺华 记者支梦淇)
      小编说:
      怕麻烦是大家普遍的习惯,但身份证是十分严肃的,这个不能投机取巧啊亲。被罚了200元也是可爱的,侄女的照片长得像也是比较幽默的,但身份证证明的是每个自己的真实身份,很过硬的,这个不能玩假的。如今身份证绑定手机号、绑定银行卡、绑定网络账户、网络店铺、网上银行等等,身份证如果可以随便玩的话,世界要乱套了。对于一些不法份子恶意伪造他人身份证或其他奇门怪招调戏身份证的恶意行为,如果只罚200元的话估计难以起到警示和惩处的作用,但能够严格查明是值得点赞的。希望大家不要在严肃的问题是投机取巧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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