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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9-10-18 14: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日,南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侦办案件中,发现南丰县某平价超市存在长期出售吸毒工具给吸毒人员的行为。
    2019年10月14日下午,南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在南丰县某平价超市当场查获大卷锡纸15盒,小卷锡纸45盒,吸管450根,小剪刀、特质打火机等吸毒工具,随后该店店主罗某根被民警依法口头传唤至南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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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询问,罗某根经营的南丰县某平价超市长期出售吸毒工具给吸毒人员,并且以一套“家式”2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吸毒人员使用,从中获取一定的利润,罗某根明知是吸毒人员的前提下,仍将吸毒工具出售给吸毒人员,其行为已经违反了《江西省禁毒条例》第二十九条和第六十三条,罗某根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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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罗某根已被南丰县公安局处以一千元罚款,此次处罚是《江西省禁毒条例》实施以来南丰县公安机关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来源:南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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