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H_njVG8 于 2018-3-7 09:47 编辑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从3月1日起,县委将派出3个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委(含森林公安局、傩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县工商联党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教体局党委(含一中、二中、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县残联党组等6个单位开展2个月的巡察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巡察时间3月1日起至5月1日二、巡察内容重点了解巡察对象2015年以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情况;落实和履行“两个责任”情况;执行“六大纪律”情况;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工作情况;服务中心工作情况;选人用人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三、联系方式第一巡察组负 责 人:黄建平成 员:李哲、曾永军、刘光红、赵威、武辉、涂璇巡察单位:县林业局党委(含森林公安局、傩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县工商联党组。邮箱:nfxwxcz1@163.com,联系电话:3226833。第二巡察组组 长:邓志强巡察专员:黄 辉成 员:李鞠芬、汤燕、胡京华、李思、杨平仔巡察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邮箱:nfxwxcz2@163.com,联系电话:3226807。第三巡察组组 长:曾 平副 组 长:万 利成 员:聂琴、揭颖、黄小兵、曹敏、范泽龙巡察单位:县教体局党委(含一中、二中、职业中专、教学进修学校)、县残联党组。邮箱:nfxwxcz3@163.com,联系电话:3226856。同时,在县行政大厦负一楼右侧设置了县委巡察组信访接待点,在县行政大厦右侧栅栏旁设置了巡察举报信箱;信件邮寄地址:南丰县行政大厦(桔都大道201号),县委第X巡察组(收)。欢迎广大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内容涉及的人和事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巡察组联系。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涉法涉诉、个人利益诉求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特此公告
中共南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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